前 言
2010年2月8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阜阳市颍泉区区委原书记张治安受贿、报复陷害和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报复陷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治安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汪成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陷害举报人罪责难逃
法庭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4年至2007年,张治安利用其担任安徽省颍上县副县长、阜阳市颍泉区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30个单位或个人在承揽工程、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52次索取或收受有关人员钱款折合人民币359万余元。案发后,张治安的亲属退缴绝大部分赃款。此外,2007年8月,张治安为报复举报其违法违纪问题的阜阳市安曙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李国福,编造举报李国福存在经济犯罪等问题的信件,指使时任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汪成借用该信件,指令下属人员立案侦办,并以贪污、受贿等罪名对李国福逮捕和提起公诉,张治安还指使汪成安排办案人员对李国福的妻子袁爱平、女婿张俊豪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贪污罪和窝藏罪提起公诉。2008年3月13日,李国福收到起诉书后自缢身亡。后检察机关对袁爱平、张俊豪作出撤诉等处理。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治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钱款,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张治安受贿数额巨大,有索贿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且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张治安伙同汪成,利用职权对举报其犯罪的李国福及其亲属捏造罪名以刑事追究方法进行报复陷害,两人的行为构成报复陷害罪,且造成举报人自杀等严重后果,亦应依法从严惩处。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张治安自称无罪要上诉
被告人张治安曾修建豪华办公楼被坊间称为“白宫书记”。公诉机关认为,2007年8月,时任中共阜阳市颍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张治安收到一封关于其受贿、卖官、违法乱纪的举报信后,判定举报人是李国福,遂产生报复李国福的念头。李国福系原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局长兼安曙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其后,张治安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李国福及其亲属实施报复陷害;被告人汪成身为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明知张治安要报复陷害举报人,仍与张治安共谋,滥用检察权,违法办案,二人的共同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导致举报人李国福自杀身亡。张治安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汪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此外,张治安利用担任颍上县谢桥镇镇长、颍泉区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先后52次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共计351.7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情节特别严重。
下午5时许,法院一审以张治安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张治安受贿所得全部没收上缴国库。同时,一审汪成以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张治安当听到最后的宣判结果后,“我无罪!我要上诉!”参加旁听人员告诉记者,当时张治安情绪很激动,并且还把放在自己面前的话筒碰倒了。他当即表示,花在多的钱都行,一定让家人给自己请个好律师。宣判后,当庭表示上诉。
现场多家媒体被拒门外
下午1点20分左右,中央电视台记者架起采访器材,在芜湖市中院门口开始进行采访。在芜湖市法院大院内所有媒体记者焦急地等待着,和法院进行一轮的协商后,还是不能进入现场。“公开审理的案件,为何我们记者进入现场旁听呢?”多家媒体记者向芜湖中院发起质问。“你们没有提前申请?我们的旁听证早被发完。”芜湖市中院一法官回答。
据记者了解,现场除了两家被芜湖中院“请”来的两位媒体记者外,其余来参加“张治安”案的近30多家媒体记者都被拒之门外。“里面还有空位子!”参加现场宣判的受害人家属在法院安检门内悄悄地对门外的记者说。
据记者了解,多家媒体记者从早上纷纷地来到这里,大部分记者为了见到囚车,看到张治安一眼,他们都没有吃上中午饭。“目前离开庭还有几分钟时间,张治安难道是飞进来的吗?”众多记者在芜湖中院守候近7个多小时,始终没有见到囚车以及张治安本人。据了解,本次开庭宣判,受害人委托律师也一直没有到场。
(综合新华社、中新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