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潮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被国家文化部评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是我省受到表彰的两个单位之一。
自2006年潮州率先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以来,潮州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为指导,在“非遗”普查、申报、抢救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潮州市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较好的传承和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地方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目前,潮州市已公布列入市级“非遗”保护项目28个,其中,已列入省级“非遗”保护项目15个,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11个。有市级代表性传承人40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24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8人。据悉,潮州市“国遗”项目和“省遗”项目上榜数目都名列全省前茅。
潮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还非常重视“非遗”项目资料的整理。目前,该中心已整理成文字资料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13个门类195个项目,收集各种图片近千张、录像资料近百盘、文字资料50万字,发表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术文章120多篇,编印了《大吴泥塑》、《饶平民间文化集粹》、《潮州民间故事集》、《潮州谚语》、《潮州歌册》(光盘)、《潮州工夫茶论文集》等“非遗”丛书;对所有“非遗”保护项目,建立了档案和数据库,为潮州市“非遗”项目的宣传和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