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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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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240家燃气销售点仍有大部分设置在住宅区楼下,不符合设点条件
居民区暗藏“定时炸弹”
  ▲市区仍有燃气销售点堆积气瓶超过5只。本报记者 方淦明 实习生 赵燕娴 摄

  □ 本报记者 魏盼生  实习生 连颖

  今年5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消防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目前,中心城区240家燃气销售点仍有大部分设置在住宅区楼下,不符合设点条件。近期,市建设局出台加强燃气销售点管理和开展燃气销售点专项整治等管理规定,采取有力措施,从方便群众用气、确保消防安全着手,加快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模式,积极推进瓶装燃气供应站的建设。

  ●燃气销售点紧挨市场、居民区

  5只15公斤燃气实瓶整齐摆放在店内通风处,紧挨着旁边的几个灭火器,经过整改后的燃气销售点,一改往日的拥挤不堪。店老板正忙着检查等待送回气站充气的空瓶,“这些写着‘检’字的旧瓶将被送去做专业检测,通过安全测试后才能进行充气,每个步骤我们都严格按照安全规定执行的。”——这是记者近日走访市区燃气销售点时,在一家有证经营的正规销售点看到的情景。

  目前,市区的许多居民住宅区、农贸市场附近,燃气销售点随处可见。这种经营模式在我市已存在多年,居民日常用气非常方便,只要打一个电话,便迅速送气上门。但如果燃气销售点出现安全问题,将严重威胁到附近居民的安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仍有部分居民对此认识不足,认为这些燃气销售点不应取消。住在一家燃气销售点楼上的张先生说:“有时候做饭做到一半,突然没气了,打个电话几分钟后就有人送气上门,如果没有这些销售点,日常用气就麻烦多了。”

  ●便民联系点存放实瓶不超过5只 

  “根据新《消防法》的规定,中心城区大部分设置在住宅区楼下的燃气销售点已不符合设点条件,如采取‘一刀切’的做法,立即退迁所有燃气销售点,一是会造成居民用气不便,二是可能会产生更大的安全隐患。”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开始使用瓶装燃气至今已近20年,燃气销售点随叫随到的经营方式为居民提供极大方便,如果立即全部退迁燃气销售点,由于配送方式的改变,将会造成送气不及时、服务质量降低等诸多问题。此外,如果明设的燃气销售点短期内被全面清理,因生活出路没法解决及利益驱动,很大部分燃气经营者会转入“地下”,其隐蔽性、危险性更大,可能造成更大安全隐患。

  据了解,市建设局严格核查燃气销售点经营条件,对达到Ⅲ级瓶装供应站要求的燃气销售点可按现有模式继续经营,达不到Ⅲ级瓶装供应站要求的燃气销售点,必须全部转为燃气便民联系点。市建设局还出台燃气销售(联系)点管理规定,对达到Ⅲ级瓶装供应站规范的销售点,可按规定存放实瓶数量折合15公斤瓶不得超过30只;达不到Ⅲ级瓶装供应站规范(特别是附设于住宅楼下)的销售点,必须转为燃气销售配送联系点,不得存放实瓶。配送联系点确需临时周转停放实瓶的,存放数量折合15公斤瓶不得超过5只,且严禁实瓶过夜。

  ●经营者对整改心怀疑虑

  记者了解到,大多数销售点都能积极配合建设局的整改行动。但是,仍有不少经营者对此次整改抱有疑虑。一位经营者说:“充气站离销售点距离远,加上交通堵塞等其它因素,充趟气来回就要两个多钟,客户用气的时间主要集中在中午和晚上做饭的时段,店里存放的5只气瓶根本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而且目前许多销售点没有地方存放多余的气瓶,不得不将它们藏起来或者置于室外,这些没有实时看管的燃气瓶,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大。”

  据悉,市建设局鼓励引导瓶装燃气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燃气专项规划和瓶装供应站设点条件,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一批Ⅰ、Ⅱ、Ⅲ级瓶装供应站建设,同时落实企业做好燃气销售(联系)点在居民区的迁移工作,逐步实现瓶装燃气经营模式的转变。目前,各区建设部门已完成对现有销售点条件的审查登记,对符合Ⅲ级瓶装供应站设点条件的销售点,将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今年6月以来,已完成燃气便民服务点设置210个。 

  ●燃气“黑店”屡禁不止

  有证经营的正规燃气销售点,在经营过程中有严格的监督程序,安全隐患尚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但无证、无监管、无安全规范的“黑店”存在的安全隐患就不可估量了,这些“黑店”几乎是藏匿在市区的“定时炸弹”,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

  据了解,为追求更大的利益,“黑店”的经营者常常采用大瓶分装小瓶的方法,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自行充气。“黑店”提供的充气瓶也没有进行安全检测,居民使用不合格的气瓶,就如同在家里安放了“定时炸弹”。接受采访的林阿姨说:“以前由于离正规店比较远,不得不跟附近的非法经营点购买燃气,送来的气瓶经常是生锈的。有次气瓶漏气,叫工作人员过来检查,他居然用打火机在瓶口做点火测试……”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任何安全培训,也是无证“黑店”的一个重大安全隐患。

  在采访调查中,记者发现在陈厝合、龙湖村等城中村,仍有许多无证的地下“黑店”暗中经营着。这些经营点隐蔽性强,排查难度大,经营者常常跟监管部门打“游击战”,监管人员上门排查时,他们就关门停业,监管人员一离开,他们又照常营业。

  近日,我市消防、公安、建设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对市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瓶装燃气市场经营行为进行执法巡查。在市区平东二街,执法人员发现了一家无证销售点,执法人员依法查扣了现场非法存放的12个已充装的液化气钢瓶。

  据了解,自5月份以来,各区共清查可疑燃气销售点300多处,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黑气点”80多家,查扣气瓶1200多只及充装工具一批。

  执法部门强烈呼吁广大市民,不要到“黑气点”购气,要到正规有证燃气销售点购气,以确保燃气销售市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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